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 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原则上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不列入推优范围。若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作为推优对象,应当附有高中党团组织培训结业的有关证明.否则不予推优。
-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上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推优”的具体条件如下:
- 1、 政治表现。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端正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言行一致。
- 2、 品德修养。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集体,最近一学期无任何违纪情况。
- 3、 学习表现。学习刻苦,学风优良,最近一学期所修课程中无不及格科目。学年内获得校综合奖学金者应优先考虑。
- 4、 素质拓展。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系、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热心集体事务。对于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推优对象须在校期间获得校级荣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 其它证明材料。按照校学工部统一要求,献血作为推优的基本要求。
1)、凡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同学请附献血证书复印件。
2)、参加无偿献血因体检不合格的同学请本人写明情况并由班主任签字确认。
3)、本学期有意向参加无偿献血的同学请提交本人承诺书。